從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多種多樣的紀念活動。
舉行記者招待會或發(fā)布新聞公報:
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舉行記者招待會或發(fā)布
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情況,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計劃,告訴人們消費者組織將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做哪些工作。
開展宣傳活動:
許多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的會員在他們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紹“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內容,有的通過電臺和電視節(jié)目進行宣傳,努力提高一般消費者的認識,有的組織在學校發(fā)放
傳單或消費者刊物,馬來西亞,波拉卡消費者協(xié)會在學校集會上組織消費者權利的演說。
舉辦征集與競賽活動:
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向公眾征集“消費者權益歌”,然后選擇優(yōu)秀的歌曲作為有關消費者權益廣播節(jié)目中的開始曲,有的組織演講比賽或“一年中最差消費事件”的評比活動。
獎勵為消費者運動作出貢獻的人:
1983年,
希臘消費者保護學會對在1982年間積極報道消費者運動的報刊及記者予給予獎勵。在
挪威,消費者委員會對在過去的一年里寫出質量較高的關于消費者問題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
舉辦消費者教育活動:
阿根廷主婦協(xié)會于1984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發(fā)起成立消費者學校,為成人舉辦一系列的講座。在南澳大利亞,公民與消費者事務部在商店搜集消費者意見,對消費者進行最佳購貨的教育。
印度卡納塔克消費者服務社團則在這一天為學校負責消費教育的老師安排工作計劃。
檢查:
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組織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有關立法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這些立法是否被認真貫徹了。
展覽:
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舉辦多種形式的展覽。有的以
廣告、
宣傳欄的形式向公眾展示現(xiàn)實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有的還舉辦“不合格產(chǎn)品展覽”。
山東省人民藥業(yè)